单位存款证明

   【产品名称】

    单位存款证明。

   【产品说明】

    单位存款证明是银行为单位客户出具的其在银行存款的证明文件。该证明文件将载明单位客户名称、账号、历史时间、存款账面金额等交易信息。

存款证明可列示单位客户存款账户截至过去某一日(含存款证明签发日前一个工作日)或指定某历史时间段的不同货币、不同存款种类的账面余额,不能列示存款证明开立当日的账面余额。

    银行按客户实际账面的货币种类开具存款证明,不能折算成另一种货币开具存款证明。

   【适用客户】

    凡是在我行已经开立了各类单位存款账户的企业、事业、机关、部队和社会团体等,因业务需要,均可到其开户银行书面申请开具单位存款证明。

   【办理流程】

    1、首先客户需在其开户银行填写《单位存款证明申请表》,向银行书面提出办理存款证明的申请,申请书须加盖银行预留印鉴方可有效;

    2、如需银行定期开立存款证明,单位客户可向银行每半年申请一次,约定开立多张存款证明及开立周期;

    3、经银行审核《单位存款证明申请书》的内容及其印鉴无误后,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,银行业务人员凭会计系统显示的账户余额和存款证实书,缮制一式两联《单位存款证明》,加盖银行公章,将第一联(正本)交客户。

   【温馨提示】

    1、存款证明上载明的单位客户名称需与客户开户时使用的名称一致;

    2、单位客户须在其中国银行开户行办理存款证明业务。在我行有多个存款账号的,银行可为其开具多份存款证明;

    3、客户的单位存款证明一旦遗失,银行不挂失、不退还手续费;

    4、单位存款证明不具备质押、担保作用,任何人不得将《单位存款证明》用做担保、质押之用。凡是已做抵押或被冻结的存款,银行将在《单位存款证明》相应栏目中加以注明。